内容预览:
**县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县残联班子会议2022年9月19日会议通过) 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根据省、市残联近年来关于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一、补贴对象的范围及界定条件 1.具有**县户籍,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申请办理和到期换领了残疾人证的在册困难(纳入低保)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等级一、二级)残疾人。2023年后,按照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时间段划定。 2.**县残联会同**县人民医院到乡镇村或农牧户家庭上门为残疾人鉴定评残的残疾人不享受此项补助政策。 3.特困供养人员、领取退休金、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以及已死亡人员不列入享受补贴范围。 二、补助标准 鉴于我县对来县城参加残疾评定的涉残群众不收取评残费,只收取辅助检查费,为此结合本县实际,对智力、精神类除外,其他类所有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残疾人给予每人130元的残疾评定补贴;因我……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