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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有序化开展,积极构建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璧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的通知》(璧山委宣〔2021〕32号)精神,特制定璧泉街道文明交通志愿者考评办法如下。 一、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遴选方式 (一)文明交通志愿者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管理制度;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自愿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3.年龄为18—6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和严重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的疾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向上向善,文明素养好,善于劝导沟通,具备从事交通安全劝导志愿服务工作能力。 (二)招募遴选对象范围 1.现有文明交通志愿者; 2.社区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社区工作者; 3.街道劳务派遣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街道遴选后确定人选。街道按照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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