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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放管服”改革的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1.各乡镇、街道;2.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核评价单位领导重视情况、“两个平台”推进情况(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情况、“三减一增”落实情况、材料上报情况等内容。 三、加(减)分因素 1.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实效,并被国家、省、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 2.在国家、省、市、区级督查(平台或材料)过程中被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0分、8分、6分、4分。 附件:1.xx区2020年“放管服”改革目标考核评分表 2.涉及“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单位名单 xx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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