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第一条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水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甘发改地区〔2018〕44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工业园区),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条 县**工业园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政府审定, 组织实施园区产业发展和建设规划。 (三)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优惠政策,报县政府颁布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园区入驻企业及项目的初审、组织评审、备案。需国家、省、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按程序上报核准。 (五)组织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园区内的土地管理和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六)负责园区招商引资、产业布局, 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对园区企……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