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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高精尖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县人才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县人才公寓按照“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高端优先(科技型企业、现代农业企业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现金补贴”的原则进行管理、配备,同层次人才按申请时间先后次序予以调配,各层次房源可相互调剂使用。 第二章 公寓类型及申请条件 第三条 **县人才公寓按照人才层次分为高层次人才公寓、大学生公寓。高层次人才公寓包括共有产权房、专家公寓、现金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大学生公寓分为共有产权房、过渡公寓、现金补贴(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以上住房保障政策,每人只可享受一项,不可重复享受。 (一)高层次人才公寓:适用于**县企业全职引进或自主创业的,经**市或**认定的高精尖缺人才、跨区域合作交流的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专家、跨区域挂职(任职)干部以及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引进的人才。 1.共有产权房:企业全职引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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