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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鉴诺人监督制度 1.对承诺人的承诺内容实行鉴诺人日常监督制,领导干部鉴诺人为党支部书记。 2.在承诺人签订承诺书的同时,鉴诺人在承诺书上签字。 3.鉴诺人在日常工作中负责监督承诺人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有违反要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或向组织进行反映,鉴诺人对承诺人疏于监督造成的不良后果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严格进行追究。 4.鉴诺人要经常性地同承诺人进行沟通,对承诺人日常践诺情况进行肯定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承诺内容公开制度 1.领导干部应根据机关干部必须遵守的廉洁规定,结合自身职务岗位、岗位职责、管理权限、业务范围等内容作出具体承诺内容。 2.支部书记对领导干部做出的承诺,分别进行审核把关。 3.承诺对象应将廉政承诺书的内容向全体人员进行公示。 4.公开形式可采取宣读承诺、张榜公示、制作廉政承诺桌牌等办法进行。 5.对群众反映承诺内容不具体、不实际、不符合要求的,承诺人应及时修改、完善、充实,直至再公开无群众反映。 三、履行承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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