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满坪镇中心学校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讨论稿) 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师职业道德八条要求》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我校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一、依法执教。自觉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具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者,做停职反省学习、调离本学校、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交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2.具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除按学校已有规定处理外,视情节作出诫勉谈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处理。严格执行教学常……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