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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 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 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 (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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