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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29 日中共北京市XX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机构设置第一条 中共北京市XX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在区委和区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落实区委对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必须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围绕“四个服务”功能建设,忠实践行为军服务宗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第二条 领导小组采取席位制,设组长 1 名,副组长 4 名,成员若干名。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退役军人— 3 —事务工作的副区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兼任。第四条 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负责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事项的上传下达工作。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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