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大学生到龙岩市开展创新创业,规范龙岩市大学生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大学生众创)对入驻团队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及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5〕2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众创是龙岩市政府重点打造的公益性、非盈利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主要功能是为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统称“大学生”)及其他入驻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重点孵化培育一批互联网+、文化创意、智能制造、生态保护、新材料等领域的项目,为龙岩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动能。 第三条 市科技局负责大学生众创的管理,确定运营机构,研究制定大学生众创的发展规划,指导大学生众创的建设和发展;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