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力度,切实将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招标投标、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以下简称“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到实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部门单位人权财权事权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的对象是县残联主要领导。 第三条 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的目标 (一)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对主要负责人相对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衡,以加强对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 (二)促使一把手从具体、烦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 第四条 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的办法 (一)涉及较大额度的财务支出、物资采购及重要的干部人事问题和重大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必须……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