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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重点》(国发[2016]3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05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市场主体,是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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