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为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我县干部下乡住村和领导干部包村增收工作制度。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 下乡住村的人员范围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镇主要负责同志。 2、规范住村包村要求 县级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原则上每年不少于7天。乡级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原则上不少于15天。县级四大班子成员,县直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包扶贫困村。 3、明确目标任务 包扶村包3年不变,每3年调整一次,包扶时间从包村之日起连续计算。领导干部包扶村属贫困村的,3年内要确保所包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包扶村属农民收入水平低的,3年内要确保所包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我县平均水平。如3年内提前完成包村增收目标任务的,包村领导干部可提出调整新的包扶村。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科学制……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