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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制度 为加强我办慢性病防控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推进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特制定联络员协调制度如下。 一、联络员的设置 XX街道办事处慢性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所在社区/部门设联络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如有变更,其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一)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明确本单位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工作任务; (二)组织本社区/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相关工作; (三)收集本社区/部门示范区创建工作信息,定期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和研讨等活动。 三、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XX街道办事处慢性病防控工作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1、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工作精神,总结交流各部门工作经验,分析创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事项。年度会议需全体联络员参加,每年四次。 2、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可视具体商议事项,邀请全部或部分社区/部门联络员参会,也可邀请非成员单位或有关人士参会。 (二)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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