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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网络舆情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网络舆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定,结合大洼县网络舆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联席会议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网络舆情工作,指导、推动全县网络舆情工作的载体和机制。联席会议成员由宣传、公安、应急、互联网等部门组成。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同时各成员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负责召集。各成员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 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对网络舆情工作的指示、要求;分析、研判全县网络舆情工作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二) 听取网络舆情工作汇报,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制度,指导全县网络舆情工作; (三)派出专项督查组督办有关网络舆情事项; (四)其他应当由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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