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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县各微信、微博在对外宣传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县各微信、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监管、统筹规划、导向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xx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各微信、微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实行年审制度。凡辖区内备案的重点微信、微博需在次年的1月份向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报告上一年度的网站运行情况。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将对全县备案的重点微信、微博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向运行质量不达标的备案的微信、微博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第五条 全县各微信、微博的主体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微信、微博发布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 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六条 全县各微信、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具体审核程序为:由微信、微博主体单位的编辑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主体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或责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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