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市志愿者联合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联合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的融合、内化和转化,以志愿者整体能力的提升带动全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联合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包容、诚信、创新、首善”的XX精神,积极发挥志愿者无私奉献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全区人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全社会尊老爱幼、互帮互爱、奉献光荣的社会风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联合会接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联合会场所设在**市文明办。 第二章 业务范畴及活动方式 第六条 本联合会的业务范畴主要包括:大型活动保障、突发事件救援、法律援助、政策解答、信息咨询、科普宣传、植树造林、护绿保洁、结对……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