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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各部门及应用服务主体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河北省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数字xx地理空间框架(以下简称“地理框架”)是数字xx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等的总称。第三条 “地理框架”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是我市唯一的、权威的基础地理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根据权限共享使用。第四条 “地理框架”的建设、管理、维护与应用服务,适用本办法。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五条 市政府成立“地理框架”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地理信息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理信息局。第六条 领导小组负责“地理框架”建设的总体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框架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拟订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政策措施和制度,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第七条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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