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推进落实情况报告
**市关于贯彻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的推进落实情况报告
市委深改委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关于贯彻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办发〔2018〕198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近年来,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高位推动,狠抓落实;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紧紧围绕“加快构建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量”,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工作的重要工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切实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特别是随着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有效载体,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也逐步加快峡谷特色生态农业融合发展步伐,截止目前,吸引拼多多、泊尔恒等行业领军企业落户**;目前,全市已成立完善了市级平台公司2家、乡镇产业扶贫开发公司9个、村级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71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33家(省级8家、州级25家),草果、核桃、蔬菜等县级协会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786个,家庭农场48个,覆盖1.8万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户。先后制定《**市脱贫攻坚涉农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市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市特色产业发展资金到户项目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组织有产业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有土地等资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土地流转+务工+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经营模式,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户有效结为利益共同体,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持续稳定增收促脱贫,农业产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积极探索推广“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贫困户”等发展模式,把每户农户变为有党组织引领、有龙头企业带动、有合作社组织的经营主体,建立市乡村三级新型经营主体实体化运作模式,有力提升了产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截止目前实现全市每个贫困村有1至2个产业发展项目,每户贫困户有2个以上增收项目,全市71个行政村实现了产业扶贫全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户产业帮扶全覆盖。
二、重点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采取措施。1.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完善统筹机制。及时成立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先后多次专题研究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始终把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大事要事来抓,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政策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同时定期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2.强化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坚持数量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一是抓好模式创新。既注重发挥好各类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同环节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又鼓励不同主体间不断创新经营模式,促进各类主体多业融合、抱团发展。二是抓典型示范。持续开展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了优进劣出动态管理机制。3.强化政策支持,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市农委农办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整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政策性文件及具体扶持措施。4.强化体制支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居民房屋所有权和林权等担保融资。二是实行千村万户科技行活动,每年派出农业科技人员联系新型经营主体,实地帮助解决生产难题。5.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社会责任,推进农业行业精准脱贫。通过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尤其是农民合作社直接联系农户的优势,使其成为扶贫攻坚的排头兵。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对有能力有帮扶意愿的农民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取得成效。
关于贯彻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推进落实情况报告
本文2020-11-15 21:24:40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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