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鲜肉店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冷鲜肉店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日报及出入库登记、分销监督管理,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有效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各冷鲜肉店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输入地后,货主(经营者)持《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派检疫员到现场查证验物,货主(经营者)需提供原始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且检疫标志完整、证物相符;动物产品在国家规定标准的保质期内,且无腐败变质现象。
符合上述条件,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市场检疫合格证明
冷鲜肉店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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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5-04 20:45:47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89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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