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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爽(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湖北武汉 430200)1.研究背景长江是我国的第一大河,干流流经我国青海、西藏、四川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个长江水系共分布了400种鱼类,远超过我国其他江河的鱼种数量,然而多年来,由于流域内渔业资源捕捞过度、水利工程建设导致部分鱼类洄游产卵困难等诸多原因,长江渔业资源严重衰退,多种鱼类被宣告“功能性灭绝”,依赖于人工繁育才得以存活。在此背景下,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进“长江大保护”,切实实施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2.长江禁捕法治保障机制的现状2.1 法治的内涵根据《中华法学大辞典·法理学卷》的解释,法治是主张严格依据法律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思想。法治不仅包含了法制即法律制度这一静态概念的内在含义,更描述了利用法律制度去治理国家的动态过程。因此,长江禁捕法治保障就是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一系列法律手段,来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推进。2.2 长江禁捕法治保障机制现状从立法上看,我国在长江禁捕方面的法律规范在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组成的法律规范体系(可于农业农村部官网检索),为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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