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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政务公开是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形成公正、廉洁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的政务公开始于村务公开,80年代后期推行的“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群众监督行政)”制度,是我国政务公开的萌芽和雏形。200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政务公开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2007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保障和促使了政务公开的全面深入推进。由于我国的政务公开起步晚,且发展缓慢,不可避免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县、镇基层政府的政务公开,既受制于基层政治经济条件以及民众文化程度的限制,又没有现成的成功模式可循,存着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公开内容范围狭窄、公开形式手段不全面等问题。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社会化的大背景下,为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研究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意义重大。 一、推行基层政务公开的意义 政务公开是在行政改革过程中,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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