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聘用外国文教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聘用外国文教人员工作,加强对在淄外国人从事文教活动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文教人员,是指具有相应资质和从业经验,在我市应聘从事教育、宣传、出版、文化、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人员。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外国文教人员的聘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负责全市聘用外国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文教人员,是指具有相应资质和从业经验,在我市应聘从事教育、宣传、出版、文化、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人员。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外国文教人员的聘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负责全市聘用外国
市聘用外国文教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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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09-15 11:30: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69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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