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安全生产人员,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共担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一、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二、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使用、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兑现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
第六条 各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考核,并对安全生产奖励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内容、程序与要求
第七条 基金来源
一、按不低于公司年度工资总额的0.5%提取。
二、安全生产考核资金。
三、上级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第八条 基金使用
一、安全生产专项竞赛奖励。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奖励。
三、安全生产采取新方法、新工艺防止事故发生及特别贡献奖励。
四、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奖励。
五、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的奖励。
六、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励的兑现。
第九条 基金管理
一、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共同管理。
二、公司年末实现全部安全目标时,对个人兑现不低于所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基数2倍的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公司年末实现50%以上安全目标时,对个人兑现所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基数原额的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公司年末未能实现20%以上安全目标时,对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
三、遇第九条第二款情况需进行奖励时,由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研究后确定。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基数
一、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0000元。
二、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8000元。
三、公司部门主任(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主任)5000元。
四、公司部门副主任4000元。
五、公司专责、专工3000元。
六、公司业务员1000元。
七、公司生产人员a岗、b1、b2岗4000元。
八、公司生产人员b3、b4岗3000元。
九、公司生产人员c岗2000元。
十、公司生产人员d岗1500元。
十一、公司生产人员e岗1000元。
十二、公司生产人员f岗500元。
第十一条 相关要求
一、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年底清零。
二、个人安全生产风险保障金年初时交纳现金,年终兑现。
三、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严格按《公司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提出奖励意见及建议。
四、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竞赛活动时,必须提前做出安排,并在周交班会或安全生产月度例会上进行通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本文2023-04-06 21:15:20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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