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现行中国的宪政理念成熟化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第二次会议完成了对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此次修宪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的方针政策写入宪法。经过这次修改的宪法,进一步吸收与承认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即保持了稳定又与是俱进。可以肯定的是,修正后的宪法将带给中国法制积极的影响,对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具有积极的作用。第四次宪法修正标志着中国真正迈上了宪政的道路。
一、 修宪中宪政理念的成熟化
宪政状态下的宪法意味着公民权利的保障与国家权力的有限。此次修宪完善了公
一、 修宪中宪政理念的成熟化
宪政状态下的宪法意味着公民权利的保障与国家权力的有限。此次修宪完善了公
谈谈现行中国的宪政理念成熟化
点击下载
本文2005-10-22 12:11: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40122.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