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生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
市发改局:
根据《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我州生态安全情况和问题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及领导批示,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现将生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领域的生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我评价
(一)加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确保粮食生产安全。针对当前病虫害发生情况,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病虫害预测预报为基础,认真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宣传、培训、防治工作,共计投入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万元,用于病虫害宣传、培训、监测、防治工作,在全市九个乡镇建立36个草地贪夜蛾监测点;鼓励发动农户自行投入资金共计56.1328万元,用于购买农药、农业种植险防治病虫害以减少损失。建了9个技术分队下沉乡(镇)指导病虫害防治工作,协调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技术措施,把病虫害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截至8月19日全市大小春农作物病虫发生7.0166万亩,防治7.4024万亩,其中:水稻病虫发生0.7726万亩,防治0.929万亩;玉米病虫发生6.244万亩,防治6.4734万亩(主要是玉米草地贪夜蛾发生严重,共发生3.4554万亩,防治3.9184万亩)。
(二)禁用除草剂等高残留农药,发展生态有机农业。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加快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共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142次、实施行政处罚2起、罚款4000元、签订《农药诚信经营承诺书》25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同时,严厉查处街天无证非法流动摆摊经营农药行为,共没收街天无证流动摆摊销售除草剂等农药23件(240市斤),老鼠药等2公斤。发放《农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名录》、《禁限用兽药名录》、《**市农业农村局禁用除草倡议书》、《除草剂使用后带来的副面影响》、《农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挂历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1600余份;指导和解答咨询群众400余人次。
(三)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利用率超七成。按照中央省、州、市委政府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关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工作,完成了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全市优先保护类耕地2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
本文2020-11-15 21:23:24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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