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思考
乡镇纪委作为党在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是直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办案不力、能力不强、业务不精、经验不足、怕得罪人等现实问题。如何突破乡镇纪委办案难,搞好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其职责,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是目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问题。
近年来,xx县纪委把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作为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的抓手,不断加强对办案协作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在化解乡镇纪委办案难的问题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推动具体工作的过程中也遇到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一、制约当前乡镇纪委办案难的“瓶颈”
从2015年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失职、渎职等案件看,目前部分乡镇纪委依然存在纪委工作人员不专一、工作职能不专一、工作时间不专一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导致乡镇纪委在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方面难以发挥作用,所办案件普遍存在质量差、书写不规范、难处理等问题,导致部分乡镇纪委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的工作职能。
(一)监督执纪问责不力。乡镇一级纪委受镇党委和县级纪检机关双重领导,所管辖对象为本乡镇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且绝大部分对象为广大农村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有的乡镇纪委主要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办案件工作仍认识不到位,个别纪委书记仍存在兼职的现象,不能把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有的副书记、专职委员由秘书、包村干部兼任,直接影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开展。
(二)案件查办不主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一些乡镇负责人害怕查案影响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影响政绩,对违纪行为不查不报,用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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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02-21 10:08:45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94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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