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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管理办法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15-03-26浏览:2263下载241次收藏

市地方税务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管理,整合资源,规范行为,提高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权威、规范的纳税咨询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站纳税咨询是指利用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系统功能,及时解决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方面的问题,帮助纳税人掌握基本税收知识,了解最新税收政策,熟悉办税程序。  

互联网站纳税咨询不提供纳税策划,不受理或代转各类申报、审批、备案等具体行政事项,不提供各类社会性考试辅导,不进行学术研究和税收改革探讨,不接受各类举报、投诉。  

    第三条  市地方税务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遵从依法、无偿、准确、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  市地税局办公室负责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的日常管理,包括互联网站纳税咨询问题的受理、直接回复、分办、提醒、督办、校对、汇总以及咨询库的维护和管理;市地方税务局法规征管科、工商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基金管理科负责纳税咨询问题的解答。  

第五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系统只开通到地市级,由市局负责解答市范围内的各类纳税咨询问题。  

第六条  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系统岗位设置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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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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