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村居两委干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村居干部目标考核内容,增强目标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激发村居“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村居干部目标考核分为日常工作考核、经济发展考核、加减分项考核和否决项考核四部分。
(一)日常工作考核。包括基本任务和平安建设。
1、基本任务。包括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民主法制建设、环境卫生、城乡建设等内容。
2、平安建设。主要包括信访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非法宗教活动、安全生产、消防、护林防火、防汛、食品药品事故、违法建设等内容。
日常工作每月考核,由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核结果报工委组织部,由工委组织部分发到各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当月报酬依据当月考核结果兑现,日常工作全年考核以每月考核累计计算。
(二)经济发展考核。农村和社区分开进行考核。
1、农村考核主要有三项内容:
(1)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情况,考核总量和增幅。
(2)村人均收入情况,考核增幅。
(3)新增项目建设情况。包括新增农业设施项目、加工项目及其他经营性实体项目,按吸纳劳动力和
2012年度村居两委干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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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2-06-13 15:59:42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10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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