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全市砂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全市砂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全市砂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表彰了2011年度砂资源综合整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了管理目标责任书。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砂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泰安市河道局的直接指导下,我市砂资源管理在实施了严格的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了突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后,扎实抓好了常规化管理,使全市砂资源出让开采呈现出有序运转的良好局面。一是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紧密结合我市砂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新制定了《新泰市砂资源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砂资源稽查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派驻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稽查站建设标准规范》、《稽查站工作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对各采砂业户的市场准入管理、采砂信用管理做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对开采、运输、储存、征费四个关键环节管理进行了细化量化,建立了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的管理规定、考核细则和奖惩办法,使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了全市砂资源开采的统一规划安排、统一价格调控、统一标准执法。二是现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把现场监管作为稳定砂资源市场秩序、维护专项整治成果的关键环节,按照“提前规划、充分论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要求,在采砂经营权出让之前,首先下发了《关于上报采砂经营权第八个出让期出让计划的通知》,指导相关乡镇在不影响行洪安全、不损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每个砂场申报方量不低于2万方的标准,科学制定并上报砂资源出让计划。市河道局根据乡镇上报的计划,组织专门人员实地进行考察,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进行研究,最后确定对14处砂场共计48.3万方砂资源进行出让,并逐一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与各砂场业主签订《新泰市采砂管理协议书》,征收了履约保证金。砂资源开采过程中,责成各乡镇在每个砂场出口全都设立验票站点,配齐配全不少于6人的工作人员,安放电子监控设备并实现和市总监控室联网,严控违规运砂,严查偷税漏费。截止目前,全市共缴纳砂资源税费1150万元、履约保证金43.2万元,基本实现了规范运作。三是对涉砂违法犯罪的打击惩处更加迅猛有力。针对砂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打开路,严打重罚。对盗采河砂、违规运砂、非法储砂以及阻挠执法者,重拳出击,穷追猛打,共查处各类案件444件,其中盗采案件222起,无票运砂案件220起,运砂闯卡案件2起,给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力震慑,力促我市砂资源管理秩序达到了近年来的最好水平。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平时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涉砂违法案件屡禁不止。去年全市的涉砂违法案件涉及18个乡镇街道,平均每个乡镇每月发生24起,数量多、分布广、涉案区域集中。这些乡镇主要领导不重视、抓的不紧,分工领导互相推诿、被动应付,具体工作人员不敢管、不愿管,更有个别乡镇干部、工作人员与涉砂违法业主相互勾结,直接参与,为一己私利纵容盗采和无票运砂,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砂资源管理秩序。二是稽查站点作用发挥不够。全年涉砂违法案件中,无票运砂案件达到220件,其中85%是从各砂场运出的,充分说明各稽查站点作用发挥不到位。有些乡镇稽查站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规章制度不落实,不按规定流程查验票据,任由大车小票、无票运砂通行,形同虚设;有些稽查站以罚代管,但罚款额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涉砂违法行为;个别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玩忽职守,更有甚者贪赃枉法,帮助运砂车辆切断电源逃避电子监控,或在后半夜大批量私自放行,造成了严重税费流失。三是指挥部成员单位形不成应有的合力。有些指挥部成员单位满足于派出工作人员参加联合稽查,不能作为份内的工作真抓严查,致使市联合稽查大队只能单纯依靠巡查和群众举报查处涉砂违法案件,造成了孤军奋战的尴尬局面。有些乡镇、村不能担负起应有的监管责任,重点区域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四是砂资源
在2012年全市砂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本文2012-03-07 12:04:26发表“总结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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