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机关级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乡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
管 理 制 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管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施政行为,保证本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使政务活动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轨道,经乡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特制定以下职工管理制度,希望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共同遵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建设团结、有序、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而努力。
机关工作人员从政规范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紧要政治关头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原则,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乡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二、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加强请示汇报,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争创一流。
三、具备深入踏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态度对待工作。凡属自己职责和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负责、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上交矛盾,贻误工作。切实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快节奏、高效率。凡乡上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都要高起点、高标准地抓紧办理,认真落实,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如实汇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既要明确分工,恪尽职守,又要通力协作,互通情况,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努力创造团结和谐、勤勉共进的良好风气。要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保持清正廉洁作风,对自己严格要求,不谋私利,不贪占便宜,不行贿受贿,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七、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极坏影响的,要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八、坚持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加强平时考核,年终将考核结果与职工奖励工资挂钩,统一兑现。
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乡机关级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本文2012-02-10 11:53:33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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