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福利中心分级护理标准
福利中心分级护理标准
一级护理
护理依据
1、身体健康状况差,病情较重、变化大、需要严密监护和重点照顾;
2、功能活动障碍或减退,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病情需要卧床休息,生活需要护理人员帮助完成;
3、卧床、不能自行调整体位,需要防护压疮;
4、行为躁动、需要重点照护的痴呆症老人;
5、因身体残弱,不能自理大小便,需护理二便。
护理标准
1、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1︰3;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其他方面的变化。根据身体情况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如有变化,立即报告医生处
县社会福利中心分级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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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4-21 10:18:49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89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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