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我镇农村社会治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变农村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的状况,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开始,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综治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市、县的有关精神,大力整治农村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以排查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维护民安、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感为着力点,通过整治,达到“一防止、二遏制、三减少、四增强”的工作目标。“一防止”即防止因刑事案件、治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二遏制”即盗窃、破坏农电、电信设施和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黄赌毒现象、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活动以及杀人、抢劫、强奸、诈骗和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三减少”即农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侵害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违法犯罪明显减少,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明显减少;“四增强”即农村社会管理和治安防范能力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张洪友任组长,镇长谷志文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史廷军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张圣平任副组长,曹小军、李先明、廖永红、胡华勇、刘淑平、李友桂、李耀祖、李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副主任曹小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此次排查整治时间初定一年,从2009年1
月起至2009年10月,分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按照时间服从任务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期规范相结合的原则,直至取得明显效果。
(一)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综治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市、县的有关精神,大力整治农村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以排查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维护民安、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感为着力点,通过整治,达到“一防止、二遏制、三减少、四增强”的工作目标。“一防止”即防止因刑事案件、治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二遏制”即盗窃、破坏农电、电信设施和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黄赌毒现象、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活动以及杀人、抢劫、强奸、诈骗和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三减少”即农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侵害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违法犯罪明显减少,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明显减少;“四增强”即农村社会管理和治安防范能力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张洪友任组长,镇长谷志文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史廷军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张圣平任副组长,曹小军、李先明、廖永红、胡华勇、刘淑平、李友桂、李耀祖、李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副主任曹小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此次排查整治时间初定一年,从2009年1
月起至2009年10月,分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按照时间服从任务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期规范相结合的原则,直至取得明显效果。
(一)动
乡镇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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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10-11 09:58:5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38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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