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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假海关完税证偷逃税现状建议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09-06-16浏览:2991下载162次收藏
在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效遏制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把偷逃税的“黑手”伸向了海关完税证。近日,在连续查处两起利用假海关完税证偷逃税的案件后,笔者对案情、案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对加强日常税收管理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利用假海关完税证偷逃税案件的主要特征
  1、受票单位经营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如:某企业主要从事电光源设备的制造销售,私营独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该单位向国税机关申报应税收入233051.27元,销项税金39618.73元,进项税金38021.31元,应纳税金1597.42元,已纳税金1324.92元,税负为0.68%。该单位委托代账公司进行财务核算、办理纳税申报。企业取得2份伪造的海关完税证,涉税金额171794.87元,税额29205.13元,已申报抵扣税款,但货款一直挂在“应付账款”账户上,该单位负责人虽然声称货款以现金全部支付,但无相关凭证、无具体账务处理。
  2、受票单位从事内销货物制造、销售,所购进口货物多为上门推销。如:某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旅游用品等制造销售,个人独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该单位向国税机关申报应税收入2112424.78元,销项税金359112.20元,进项税金291160.85元,应纳税金67951.35元,已纳税金67951.35元,税负为3.2%。该单位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内销,所购原材料从国内采购。2006年10月,一外地业务员上门推销进口材料并提供海关完税证,报价比国内同类材料便宜200元/吨,该单位见有利可图,便以现金的方式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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