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公企业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
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构件,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安居乐业之说。在当前各种利益矛盾比较突出的社会背景下,平衡各阶层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住房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提出在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尽管由来已久,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步履维艰,以至于这支庞大的职工队伍不能享受住房保障制度的庇荫,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本文试图就非公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滞后的成因分析和推进策略方面作简要的阐述,抒一管之见。
一、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实施现状的分析
瑞安市从1994年推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公积金归集额直线上升,1998年试行职工个人购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面。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不仅加快了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而且活跃了房地产市场,推进了城市化进程。到2005年7月底,全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共有944个单位,31179人,全市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35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6.15亿元。而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仅为0.16亿元,只占了归集总额2.6%的,由此可见,在住房公积金金额不断增加的同时,住房公积金归集出现的缺陷也日渐显现,笔者以瑞安市为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象进行分类分析。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成为公积金归集的主要对象。目前瑞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是24047人,归集余额达4.667 亿元,占总余额的 75.9 %,这一部分稳定的缴存者成为公积金归集的主力军,同时他们也成为公积金低利率贷款的主要受益者。
(二)国有企业基本上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瑞安市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为 1.323 亿元,占总余额的21.51%。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如烟草公司、交通运输部门、邮电、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等基本上等同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情况良好。另一类是效益一般的国有工贸企业如百好乳品厂、万隆化工厂等虽然缴存数额相对较低但基本上还是正常缴存。
(三)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转为非公企业和新建的非公企业成为住房保障体系中不和谐的一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非公企业的从业人数在数量上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绝大多数非公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这已成为公积金制度能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块硬伤
对非公企业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
本文2007-02-25 00:00:00发表“工矿企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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