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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06-11-27浏览:2021下载203次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
        励机制,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制定《**百货商
        店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基金管理办
        法”),设立公司奖励基金。
第二条  本奖励基金管理办法适用年度:2006-2008年。
第三条  2006年度奖励基金是以2006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根据一定比例计提;
        2007、2008年度奖励基金是以当年净利润增加额为基数,根据一定比
        例计提。董事会下设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实
        施,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奖励基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提取
第四条  2006年度奖励基金:以2006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按照10%的比例计提;
        2007、2008年度奖励基金:以当年净利润增加额为基数,按照以下比
        例计提:
        (1)年净利润增长率为10%---15%(含15%),按照30%的比例计提;
        (2)年净利润增长率为15%---30%(含30%),按照40%的比例计提;
        (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30%(不含30%)以上,按照50%的比例计提。
第五条  2006年度奖励基金在2006年底计提,并计入2006年成本费用。
        2007[找材料 到大-秘-书-网-www.damishu.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
、2008年度奖励基金采取上半年预提,年底补提的方式操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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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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