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财政支农对策分析
□ 作者:1、江西农业大学国土学院 2、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 江立武1 朱红根2 刘小春2
▲ 本文为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现阶段地方财政困难及其解决的具体对策研究”(05yj2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财政支农“总量小、结构偏、体制僵”等主要特征,提出了强化支持重点,加大支出力度;整合财政支农投入,完善资金管理体制;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益等财政支农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 财政支农 对策
当前,我国经济已发展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政府财力已经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如何充分认识并加强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采取有利于“新农村”发展的财税政策及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城乡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经济学界和各级财政部门关注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财政支农的特征分析
总量小
我国农业属于弱质性产业,比较利益低,“三农”各个方面的发展都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虽然国家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从总量上看,财政农业投入仍然偏低。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不断增长。从“一五”的 99 .58亿元增加到“九五”的4938.88亿元,增长了48.6倍,总体上快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却大大慢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另外,按照wto《农业协议》,我国农业综合支持量可以达到农业生产总值的 8.5%,而目前仅有 3.3%。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
结构偏
流通环节多于生产环节。与 wto规则和发达国家农业政策相比较,我国政府支持农业的特点是流通环节多于生产环节,实践证明这种支持方式的效率是比较低的,中间环节流失较多,农民应该得到的利益没有完全得到。
间接投入多于直接投入。例如,政府通过拨款支持农口事业单位(所谓七站八所)为农业提供科技示范、病虫害防治来为农民服务,通过修路引水、培训指导等方式来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而不像发达国家直接对农民或农场主收入进行补贴。
财政支农资金在使用对象上范围狭窄。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财政支持农业资金
新农村建设中的财政支农对策分析
本文2006-10-20 22:33:00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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