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相对落后的现状已愈来愈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 作,2003年初,民政部、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近两年来,合川市根据上级的要求,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细化和量化了创建工作标准,加强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2004年9月初,合川市委法建办组成4个检查调研小组,对全市39个镇、街道办事处申报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抽查表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和突破口,是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近两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扩大基层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围绕“四民主、两公开”的内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进展。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薄弱环节,,我们在工作中依然存在若干困难和问题。
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民主制度不够健全.村民自治氛围没有先全形成。由于村民居住分散和农村交通条件差,集中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有一定困难,许多村只有在村委会换届时即3年召开一次会议,村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基本上都是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一些村没有依法治村规划,或者虽有依法治村规划,并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但内容没有按新的政策及时进行规范、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自治进程。
(二)村干部法律素质不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从抽查调研的村来看,村干部文化程度较之过去有很大提高,多数在高中文化以上,少数取得了大专文凭。但是,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民主治村的意识差,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导致干群之间矛盾增多、关系紧张。如在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本文2006-02-06 19:38: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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