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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五五普法保障措施的几点思考

栏目:党政司法发布:2006-02-06浏览:2896下载188次收藏

“四五”普法已接近尾声,“五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势下,是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
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结合自己多年的普法工作经历,就“五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性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 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性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更为突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可借鉴湖北、辽 宁、安徽等省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的做法,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名称、编制、经费、人员、职责、职权等作出统一规范。名称可定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 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单独列编。

  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 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在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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