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厂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具体地域范围如下图:
1.2 响应分级
按照危险源是否会发生事故、事故灾难可控性、后果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本预案响应级别为三级预警: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
〔1〕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是指有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已经出现发生事故的苗头,或事故发生的初期〔即对轻伤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事故〕而做出相应的响应。或其他需公司统一协调处理的突发事件。
〔2〕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是指预计将要发生造成轻伤3人以上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较严重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扩大应急级〕:后果极其严重,超过公司处置范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和应对工作,特成立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应急救援工作组、专家组。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机构具体结构形式如下:
2.2 应急职责
2.2.1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指挥部成员职责
2.2.1.1应急救援指挥部
〔1〕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党委书记
总副指挥: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纪委书记
成 员:公司专家、安全总监、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计划部主任。
〔2〕应急办公室〔设在安环部〕
主 任: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主任
成 员:安环部部门工作人员
〔3〕应急救援工作组
①抢险救援组
组 长:
副组长:发生突发事件所在部门的主任
成 员:发生突发事件所在部门的副主任、生产技术部本专业专工、发生突发事件所在部门的安全专工、检修部专业专工、检修班组。
②通讯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当班班组
③安全保卫组
组 长:
成 员:安环部分管安保工作的员工、安保队队长
④医疗救援组
组 长:
成 员:党群工作部部门员工
⑤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生部员工
⑥善后处理小组
组 长:
成 员:财务部员工、安环部员工、党群工作部员工
⑦信息新闻组
组 长:
成 员:党群工作部员工
2.2.1.2应急救援指挥部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②监督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并监督各部门、专业应急预案的编写、学习、演练和修订完善。
③负责总体指挥协调各类不安全和不稳定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出现危急事件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预案的终结。
④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⑤及时向政府部门及上级公司管理部门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⑥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相关部门或人员落实考核。
〔2〕应急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公司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与实施,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及上级单位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等。
②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对应急预案学习和领会。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忧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③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功能小组、下属单位、展开应急处理和紧急疏散、救援等工作,配合外来救援单位开展各项行动。
④配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抢险救援组
①发生事故时,迅速集合赶赴现场,利用相应的救援器材进行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②寻找、营救、保护、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③建筑物牢固度、外部监控及有毒有害监测。
④加固设备和建筑、抢运遇险物资。
〔4〕通讯保障组
①当得到总指挥的指示,执行通报程序,向各部门有关人员通报和向地政府应急部门报告。
②组织应急现场与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之间和各现场处理负责人员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总指挥命令,以及向总指挥反映情况。
③检查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
④做好应急现场记录。
〔5〕安全保卫组
①发生事故时,应进行现场隔离,保证事故不影响周边建筑物和人员。
②保证出入口畅通,保证外部救援队伍、救援车辆通过,引导救援车辆快速进入事故发生地。
③设置事故区域警戒线,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④收到应急疏散救援指挥部疏散指令后,立即疏散作业现场、办公楼内及船舶上的工作人员。
〔6〕医疗救援组
①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②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③负责接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急救。
〔7〕后勤保障组
①根据需要负责事故现场电源供给和切断;
②根据需要负责提供相关设备,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维护并做工作记录;
③负责事故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工作。
〔8〕善后处理小组
①配合上级和锦州市政府、安监、工会、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保险、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②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
③依政策负责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9〕信息新闻组
①经过应急指挥部的许可,对突发事件及时、准确的进行宣传报道;
②记录应急救援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3.1.1 信息接报
3.1.1.1信息接收与通报
公司应急值班室,办公地点设在公司中控室,实行不间断值班,值班人员为当班人员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或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判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造成的危害情况并立即拨打公司应急值守电话向值班人员报告,报告时应说明事故发生区域、现场情况、应急措施、报告人姓名等信息。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将事故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部位和原因,判断事故等级和趋势并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紧急情况下现场负责人或现场作业人员可直接拨打120或119。
3.1.1.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如果启动本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应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管理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安环部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方式见表3-1。
表3-1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
联 系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部 门
联 系 电 话
3.1.1.3对外信息通报
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必须经公司应急总指挥审核批准,方可发布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险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公司应急总指挥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导审批工作。
信息发布原则: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报道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
信息接报流程图见第6.8章节。
3.1.2 信息处置与研判
事故发现人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危险源、主要危害物质、是否有人员受伤、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初步情况。
应急办/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汇报信息内容,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迅速做出研判,当达到事故响应级别Ⅲ级时,由应急办公室下达制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当达到事故响应级别Ⅰ、Ⅱ级时,由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ⅠⅡ级响应。
若事故程度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应急办公室应向各应急职能小组组长发出预警通知,做好响应准备。同时,应急办公室应实时跟踪现场事故事态发展情况,达到相应响应级别迅速做出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领导机构应注意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3.2 预警
3.2.1 预警启动
3.2.1.1预警的条件
〔1〕预警信息主要来自上级单位、政府部门下发,或新闻媒体公布,以及公司各部门上报的预警信息。
〔2〕发生或预判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达到Ⅲ级事故或发展态势为Ⅰ、Ⅱ级事故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负责发布预警。
3.2.1.2预警的启动
〔1〕根据各方面提供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负责接报预警信息〔包括上级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新闻媒体发布的预警信息、公司各部门上报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后,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发生发展态势,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故的发生态势,通过内部管理网络平台等方式由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发出相关预警信息,并通知有关应急组织机构和公众采取相应行动。接收预警信息的单位包括办公室、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党群工作部、、检修部。
〔3〕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向医院发出应急救援准备请求。
预警信息发布可采用有线和无线两套系统配合使用,即程控电话、手机或对讲机、视频等向有关单位或社会公众发布。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说明清楚,内容分别包括:事故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发生地点、介质、发展变化趋势、有无人员伤亡、报告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2.2 响应准备
物资保障组进行应急资源调配,协调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协助应急救援。公司所有应急资源必须服从应急救援需要。现场应急指挥人员及物资保障组人员应根据救援人员的防护需要,具体协调和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2.3 预警解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预警事故的可能性时通知应急管理办公室,解除预警状态,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电话、广播、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预警解除。
3.3 响应启动
按照危险源是否会发生事故、事故灾难可控性、后果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本预案预警级别为三级预警: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
3.3.1 Ⅲ级预警
Ⅲ级预警是指有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已经出现发生事故的苗头,或事故发生的初期〔即对轻伤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事故〕而做出相应的预警。 或其他需公司统一协调处理的突发事件。
3.3.2 Ⅱ级预警
Ⅱ级预警是指预计将要发生造成轻伤3人以上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较严重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3 Ⅰ级预警
Ⅰ级预警〔扩大应急级〕:后果极其严重,超过公司处置范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Ⅰ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Ⅰ级事故,在启动应急响应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锦州市应急管理局启动上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积极配合。
Ⅱ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Ⅱ级事故,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来指挥应急响应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Ⅲ级事故,由事故现场负责人启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必要时,可报请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本响应。
3.4 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各组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事发现场主管部门和先期到达的应急工作小组应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抢险救援组会同事故发生现场主管部门负责人,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1〕总指挥根据应急办公室对事故的分析、论证,确定现场处置方案。
〔2〕抢险救援组对事故现场实施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保障交通通畅。控制现场危险源,对受伤人员、受困人员和重要物资实施救援和抢救。保障受伤人员前期处置所需的医疗器材,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前期处置。同时,根据受伤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时与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沟通,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物资保障组保障所需的应急物资、食品和能源的供应,安置好疏散的人员。
〔4〕各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救援前,要充分了解事故现场情况,不可冒险进入事故区域,参加抢救的人员应随时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根据需要配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造成次生伤害。
〔5〕根据事故类型不同,各应急小组按相应事故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如需要外部救援,应按照扩大应急响应的程序,服从上级应急部门的指挥,本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全力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种类型事故的现场处置措施见第6.10章节。
3.5 应急支援
当造成轻伤3人以上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较严重事故时,或超出本预案应急处置能力的应急响应,尤其是出现大面积或可能发展成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立即向丹东市应急管理局及外援单位发出请求。同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周边企业电话告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外部救援队伍达到后,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专门人员向本公司应急职能小组转告,由外部救援队伍负责人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本公司应急人员全力配合,服从指挥。
3.6 响应终止
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人员全部获救,失踪人员得到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遵照“谁签发谁解除”的原则,由现场指挥人员将应急处置工作上报应急办公室,报请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发布应急结束的决定。
应急结束后,各部门必须做好人员清点、善后处理和在保证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清理等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应急办公室。
各应急小组必须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准确、完整地记录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事宜,并移交事故调查部门;应急办公室要组织各应急救援部门认真总结应急救援工作,并形成报告逐级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所有与应急响应有关的文件都应收集到应急办公室备案,事故单位应将事故过程详细情况及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办公室。
扩大响应结束由上一级应急总指挥签发应急状态结束令,应急结束。
4 后期处置
4.1 污染物清理
发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后,在物资保障组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方可进行现场清理。善后处理组负责组织消除事故后果影响,包括事故后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以消除事故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
4.2 运营秩序恢复
Ⅱ Ⅲ级响应结束后,应急办公室应尽快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并向总经理汇报,经总经理同意后,应急办公室宣布恢复运营,各应急救援小组做好恢复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现场相关的安全设施、应急物资、设施设备、报警装置等一定要完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应急办公室确认安全条件后,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尤其是事故教训培训后,方可恢复运营。
若出现死亡或重伤事故,需要上报应急管理部门的事故,需经过应急管理部门查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Ⅲ级响应结束后,由现场领导报请应急办公室,经应急办公室确认安全条件后,方可恢复运营。
4.3 人员安置及善后赔偿
应急办公室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置工作,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协同公司财务、人事等部门提出对伤亡人员及家属的补偿和安置建议,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应急办公室会同公司财务和人事部门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损失认定、核准和赔偿事宜;调查与评估。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内应急办公室固定值班电话、部门的办公电话、总指挥(总经理)及各应急组织小组成员的办公、移动电话、公司内设置的对讲机等通讯设备为事故应急提供通信保障。
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应急管理局、消防部门、医院等外部单位联络方式实时更新,确保联络信息可靠有效,具体联络方式见附件1。
公司应急办公室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备、工具良好可用,并24小时畅通。事故救援现场的通信与信息保障由物资保障组负责。
5.2 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予以确定,并由总经理批准,由应急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人员,保障应急队伍有人可用(应急人员联络方式见附件)。
5.3 物资装备保障
日常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等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管理,应急物资、器材等清单见附件(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事故救援现场的应急物资、器材等由物资保障组负责。
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计划由应急办公室制定,购买由采购部负责,保管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维护保养由物资所属部门负责,定期检验由应急办公室负责。
5.4 其他保障
应急经费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经费)由专项经费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应急经费预算由应急办公室编制,由厂务经理审核,经应急总指挥(总经理)批准,财务人员按月提发应急经费,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实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应急经费日常使用及监督情况由应急办公室负责。
技术保障:由公司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和外聘应急专家予以保障。
应急运输保障:由办公室指派公司车辆予以保障。
医疗保障:轻微伤害由物资保障组使用应急药品予以保障;伤情较重时由厂区提供车辆送至医院,该医院距本单位距离约1.4km,车程约3min。
后勤保障:事故救援现场的应急物资、器材等由物资保障组负责。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本文2023-04-06 21:10:54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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