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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作家协会章程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23-03-24浏览:2021下载228次收藏

河南县作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康乐县作家协会是由我县各阶层从事文学创作、研究、编辑及组织的工作者自愿结合的,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广泛代表性的民间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康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

第二条  本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展和繁荣我县的社会主义文学,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科学发展的康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举措、发挥作协为人民团体的协调和凝聚作用,顺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关工作和各项活动,本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鼓励作家努力学习,深入生活,解放思想,敢于创新;积极汲取全国各民族的先进文化,弘扬具有时代风貌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提倡题材、体裁、样式的多样化和各种艺术流派、风格的自由探索,鼓励蕴含甘肃、康乐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学创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优秀作家,给予表彰和奖励,繁荣康乐文学事业。

第五条  本会积极组织推动文学交流和演讲、朗诵及读书分享活动,通过交流不断提高文学创作的思想深度和艺术水平,促进文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  本会积极发现、培养文学创作的新生力量,努力发展、壮大康乐的文学队伍;本会充分尊重各民族文化传统和文学特色、努力培养、团结各民族作家,促进康乐文学事业的发展,加强会员之间的文学交流。

第七条  本会本着服务、联络、协调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各团体会员和广大会员的沟通,积极帮助会员及文学爱好者,与各文学社团组织和相关文学机构建立联系,营造良好的文学创作氛围。

第八条  本会维护宪法法律所赋予会员的一切权利,保障会员从事创作、研究及参加各种文学交流活动的自由。

第三章  组织

第九条  康乐县作家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决定县作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和批准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产生理事会;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审议县作协年度工作报告;

3、批准理事和主席团人员的变更和增补;

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理事会成员应尽心履行理事职责,理事连续三次无充分理由缺席要求理事参加的活动,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可终止其理事职务。

第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经民主协商产生,或由上届理事会、主席团推举提名。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人数一般不超过会员总数的四分之一。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  由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由主席召集。

第十三条  主席团聘任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


第四章  会员


第十四条  凡在康乐县落户或工作一年以上,赞成本会章程的公民(无征信不良问题、无被国家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记录),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或在文学编辑、教学和组织工作方面成绩较为显著者,由本人申请,经本会理事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条  为使发展会员工作制度化与经常化、会员资格审查工作审慎,本会理事会设立并授权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审理申请入会者的申报材料,核准新会员,并将审查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本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规,并有遵守本会章程,参加本会各种活动的义务,并定期创作发表文学作品。

第十七条  本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享受本会提供写作服务以及享用本会福利设施的权利。在受到本会纪律处分的时候,有向本会主席团、理事会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违反国家法规并丧失公民政治权利以后,自动丧失本会会籍。

本会会员如不能遵守本会章程,不能承担会员义务,理事会或由理事会授权的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可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暂时中止会员权利或劝其退会或取消会籍的处置。

  为建立发展文学事业的激励机制,保证本会的生命活力,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新会员进行资格后续考察。对逾时一届没有任何写作成绩或对文学事业长期无所作为的新会员,可给予保留会籍但暂时中止会员权利的处置。连续三届的合格会员转为终身会员,不再接受资格后续考察。

第十九条  本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会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康乐县作家协会简称康乐作协。(马晓春)

河南县作家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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