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政治生活问题研究课题报告
党内政治生活问题研究课题报告】
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干部的帮助提醒作用问题研究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干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提醒、相互帮助和相互促进的主要平台。今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我们会同市纪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彭爱华任组长的课题领导小组,组织9个县市区共同围绕“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问题研究”这一课题,以“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干部的帮助提醒作用”为重点,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的初步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市委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和运用好党内政治生活“四大法宝”,认真探索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其对党员干部的帮助提醒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化,给党员干部“扯扯袖”。近年来,我们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创新谈话形式,提高谈心谈 话质量,加强了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强化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如芦淞区就把每年的3月、6月、12月设定为谈心谈话月,实现了谈心谈话的常态化。在日常谈心谈话、干部调整谈话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以下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一是在考察中谈。采取“走下去”的形式,结合干部考察,主动下沉到基层单位找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去年我市在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开展任期考察的过程中,同步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考察中共访谈干部2512人,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心理包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全面掌握了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特别是在综合汇总、鉴别分析的基础上,对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解决了一批思想作风问题,消除了少数领导班子内部的不和谐因子。攸县2009年以来探索推行了干部考察情况反馈谈话制度,把干部考核情况以谈话的方式反馈给领导班子和干部本人,做到指出问题实事求是、批评提醒及时到位、整改要求切实可行。近几年接受谈话的干部达2000多人次,起到了帮助干部解开思想疙瘩,正确认知自我,及时教育警示的良好作用。二是有反映时谈。对通过纪检监察、来信来访等渠道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发现苗头,及时约谈。近3年来,对23名在群众来信来访、绩效考核、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了约谈,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严肃地给予批评教育,达到了治病救人、保护干部的效果。石峰区推行信访监督机制,即对群众信访反映中属于一般性问题、轻微违纪尚不需处分以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信访约谈、询函等形式进行监督提醒。目前已信访约谈2人,诫勉谈话3人。三是在“不作为”时谈。探索建立了“不作为”党员预警制度,从党员宗旨意识、纪律观念、组织观念、进取精神等8个方面具体界定了党员“不作为”范畴,按照支部评议、组织谈话、下发预警书、预警处理等程序对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当党员出现“不作为”情况时,基层党组织将派人与“不作为”党员进行谈话,向其反馈意见,听取本人的陈述及其对有关情况的申辩,并确定专门帮教责任人,负责该党员整改期的监督、教育和帮助,预警整改的时限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该制度全面推行以来,仅茶陵县就有152名“不作为”党员落实了帮教措施,成功转化“不作为”党员104名,处置党员48名,防止“不作为”党员沦为“不合格”党员,取得了较好成效。四是在生活会前谈。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按照“四必谈”的要求,突出“四个重点”(重点谈突出问题、谈深层次矛盾、谈思想障碍、谈差距不足),做到“三个切实”(切实把问题谈透,切实把矛盾谈开,切实把思想谈通),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在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130个党委(党组)组织开展谈心谈话约9400人次,覆盖率达100%。有的单位班子成员谈一次不行就谈两次或者三次,直到谈通为止,最长的谈了3个多小时。通过这种同志式的善意提醒、推心置腹的交流谈心,真正达到了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的目的。各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也同样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五是在巡查时谈。进一步细化与党政正职的谈话制度,专门出台了谈话与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相结合的具体办法。巡查谈话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向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反馈。
(三)坚持民主生活会严肃化,让党员干部“红红脸”。为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我市建立了征求意见公示制、会议内容旁听制、会议效果评议制、会议结果通报制和整改措施考核制等五项制度。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聚焦“四风”不走神、不散光、不跑偏的要求,认真做到“六心”。一是“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会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到实情、听到真音,全面掌握基层群众对班子以及党员个人的真实评价。通过发放民主评议表和自查表、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委托督导组征求意见等形式,全市各级各单位共征求到原汁原味的意见162610条,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涉及“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143763条。二是“诚心”进行沟通交流。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之间广泛开展真诚沟通与交流,相互查摆“四风”问题,深入分析“四风”问题的根源所在,相互启发、相互鼓励、相互交流思想与认识,并对民主生活会上将要开展批评的内容事先进行沟通,为开展批评做好思想和心理准备。三是“狠心”查摆自己问题。党员干部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形式,认真查摆、梳理归纳“四风”方面的问题。在开展自我批评时,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敢于下狠心对号入座,“谁的孩子谁抱走”,谁的问题谁主动承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怕露丑,不怕自我揭短,不遮不掩,切实触及思想痛处、触及灵魂深处、触及问题实质。四是“公心”开展相互批评。班子成员之间本着真诚帮助、促进团结的原则,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事负责的态度,开展了积极健康的相互批评,坦率真诚、毫不遮掩、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地指出其他同志存在的“四风”问题,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预期效果。有的单位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达200多条。一些领导干部说,过去一向自我感觉良好,开完民主生活会,才知道自己毛病不少,几天晚上都睡不好觉。五是“用心”落实问题整改。我市明确了 53项专项整治重点任务,逐一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清单”。在全市开展正风肃纪、提升机关办事效率、重大项目落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5大专项行动,对173人进行了追责处理;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由原来的302项减至242项,16项行政审批项目被下放,13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着力解决微软创新中心等10个重大项目落地问题;基本解决16300户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财政投入近5000万元为城区环卫工人增加工资、提供廉租房和免费午餐、购买五险一金,等等。通过逐条兑现、逐项落实,让群众真切感受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问题的坚定决心,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明显变化。六是“精心”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活动办、督导组按照要求,当“包公”、唱黑脸,切实做到严督实导、严格把关。对意见征求不充分的单位,多次督促单位领导班子仔细对照、认真查摆,绝大多数单位开展了3轮以上的征求意见,有的甚至前后开展了10多轮。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核把关,反复打回修改,平均修改次数达5稿以上。
(四)坚持权力运行规范化,给领导干部“束束手”。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行使,作为对领导干部最大的保护和帮助。一是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去年,市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的议事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三个不直接分管”的硬性要求,即: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各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需要集体决策事项进行了明确界定。**县明确规定500万元以上项目属于重大项目范畴,1000万元以上的资金为大额资金,进一步增强集体决策的操作性和规范性。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时,“一把手”必须末位表态,并积极推行议事票决制,保证了领导班子成员在发言权、表决权上的平等地位,为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建言献策、监督提醒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直接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我市每年召开重大决策听证会达60余次,如公共自行车租赁、公立医院改革、清水塘污染治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是推行社会听证制度的结果,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开展公开述廉测评。结合年度述职工作,制定了《关于党政正职述廉测评的暂行办法》,要求县(市、区)党政正职每年必须在本地区向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以及所属乡镇、县直单位负责人述廉述职,并接受评议;市直单位“一把手”任期内必须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职一次。2010年首次开展了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公开述廉测评。2012年,首次将2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列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测评对象,并增设了“民主评议”问答环节,现场进行提问,述廉对象现场作答,收到了“述者坦诚、评者真诚、听者热诚”的积极效果。四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大力实施党务、政务、村务(居务)、厂务公开和窗口单
位办事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公开面达到100%,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推行,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重点推进地方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设,炎陵县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党务公开“七要七不要”原则和“双十标准”,设置了县委党务公开百米长廊,创建了党务公开示范点;醴陵市实行党员群众“点题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注重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出台了党代表提案、提议、分组活动等7项制度,构建起的“1+7”制度体系,特别是《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制度(试行)》,推动了党委决策的公开透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帮助提醒作用上,进行了重要探索、取得了重大成果。但从活动开展之前的情况来看,党内政治生活的帮助提醒作用发挥,在平时较为薄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让提。少数单位民主氛围不浓,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习惯于搞“家长制”、“一言堂”,听不得不同声音,更容不得批评,闻异则斥、闻过则怒,将提意见的人视为“刺头”、不稳定因素加以排挤,甚至打击报复,使一些党员干部不敢讲意见、作批评。在重大事项决策中,搞“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要事不开会”,即使开会研究,也有突击安排议题、抢先发言定调、讨论时间过短等问题。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仍以领导自居,只讲别人,不责自身,更不让其他同志点评自己。还有一些普通党员干部也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一听到负面评价、批评意见就“跳”起来,脸红脖子粗,极力辩解,甚至拍案翻脸。
二是不愿提。少数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习惯于当“好好先生”,“甘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甘当瓦匠——和稀泥,甘当花匠——只栽花不栽刺”,不愿主动地帮助提醒他人。民主决策中,只要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就随大流、不建言,甚至有意见也不当场提,使民主决策变成走程序。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中,或以相互表扬代替相互批评,或避重就轻,提些学习抓得不紧、调研不够深入、性格有些急躁等轻描淡写、无关紧要的问题。民主测评中,本着无所谓、不得罪人的态度,不对被测评对象进行认真比较、客观评判,一律顶格打好,使测评结果分不出优劣。干部管理中,一些领导干部对下级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能严肃对待、认真批评提醒,或听之任之、放任自流,或以提希望代替作批评,或以会议讲话点现象来回避面对面的批评,或就事论事、不触及思想根源,没有切实起到帮助提醒作用。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尽管有明确要求,仍有一些党员起初对于面对面地点评、批评他人感到不适应、难为情、开不了口、动不了真。
出现上述问题,既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感到主要源于以下几点: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势。
党内政治生活主要包括12方面的内容: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
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4篇: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党内政治生活依据的标准和原则。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第七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处理党内关系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和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向全党重申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下列准则:
(1)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2)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3)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4)坚持党性,杜绝派性;(5)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6)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7)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8)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9)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10)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11)接受党与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12)努力学习,与时俱进。
民主集中制制度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即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其基本原则是: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是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宣传委员的职责
支部宣传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党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即实事求是的学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其他多方面的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2)组织政工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的精神生活。
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5)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申报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6)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纪检委员受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支部委员会为主,在工作中若与支部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青年委员的职责
支部青年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青年工作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管理知识,学习一切需要学习的东西,努力打好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的思想功底和知识功底。(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治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3)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活跃文化生活,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本单位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党支部书记的基本职责
支部书记是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逐步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3)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业务工作中去。(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是支部书记的助手,要积极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并完成支部委员会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的职责
支部组织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知道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想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等。
党内政治生活问题研究课题报告
本文2023-03-01 09:12:48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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