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制框架下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思考
新体制框架下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思考
内容摘要:如何加强和完善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已成为新体制框架下农村信用社必须面临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实践,分析了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紧迫性,剖析了当前新体制框架下农村信用社存在风险的成因,提出了加强风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风险管理 农村信用社 新体制
农村信用社是通过金融业务经营活动寻找收益与风险平衡点的金融企业,除了化解历史形成的包袱外,面临的制度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潜在风险的压力也在日益加大,这些风险爆发时不仅可能导致部分信用社的倒闭,对客户利益造成伤害,而且还可能影响整个信用社体系的社会公信力,引发系统性风险。当前,农村信用社在面临更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将承受前所未有的竞争与挑战,而如何加强和完善风险管理,成为新一轮体制改革后农村信用社必须面临和亟待加强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加强风险管理的紧迫性
目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一)操作风险不断惊现
人们习惯把金融业比作“保险柜”,而如今操作风险这个“锁在保险柜中的魔鬼”居然从“保险柜”中溜了出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不断惊现。其实,操作风险自金融业诞生伊始就伴随存在,现在的大量出现只不过是风险管理者长期忽视而已,较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相比,操作风险因其内隐性和细节,往往被认为简单而轻视。随着电子化发展和新业务的开拓,原有的规章制度和内控手段已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从农村信用社内部看,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体制改革期员工思想裂变提速,职业操守和道德风险不断加大,“内案”频发。操作风险使管理者痛苦地认识到,操作风险管理疏忽的后果是比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其他风险类更可怕的一类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与企业经营成效息息相关。
(二)法人治理结构转型风险隐现
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原有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完成的,现实行统一法人的县联社体制,仍然沿袭的是农村信用社原有产权结构特征,主要是内部结构调整,农村信用社基本上仍属依靠地方政府隐形担保的准国有银行机构。这种结构内的修修补补,不是一种彻底的产权明晰重组过程,也不是一种把既有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的合作制过程,仍然没有完成对农村信用社准国有金融机构性质的改变,无法克服所有权主体现实缺位、权力约束机制无法保障、民主管理不到位、激励不兼容和信息双向传播不对称等矛盾。
对习惯于二级法人管理时期的“老三会”(党组会、职代会、主任办公会)架构下运作的信用联社领导班子来说,“新三会”(理事会、经营班子、监事会)架构下如何协调运作,发挥合力,至少在目前仍处于探索和磨合阶段,而法人治理结构制衡机制的不完善或缺位关乎内部管理体系的科学合理和有序运作,制度设计风险也就隐现于此。
(三)信用风险反弹
近年来,当宏观经济运行出现波动时,就会出现信贷风险集中释放、不良贷款出现反弹的趋势。目前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部分限制性行业及相关企业发生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贷款;由于国家深化土地改
新体制框架下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思考
本文2005-10-25 20:21:00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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