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多媒体法庭示证在公诉案件中的应用与完善
我国刑事诉讼中庭审制度的改革,引起了科技强检的思考,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办案公开、公正、规范已成为趋势。伴随检察机关指控犯罪、证实犯罪的水准愈来愈高,控辩双方抗辩能力的综合运用水平不断向深层次发展。转变观念,适应形势,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案件质量已成为执法机关当务之急。因此,使用多媒体技术庭上示证和它所带来的庭审效果,庭上效应,将成为推动检察机关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一个强大动力。
多媒体法庭示证,是指检察机关对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需在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输入计算机,通过电脑将证据编辑、整理,在法庭出示证据的过程。也就是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七种类型的证据输入电脑,通过计算机处理传递到大屏幕出示,清晰、生动的展现在法庭上。多媒体示证系统的应用,不仅增强了证据的透明度和诉讼的对应性,而且协助公诉人完成出庭公诉任务,提高公诉水平,保证庭审的公开、公正和高效。它对于庭审中组织证据,固定证据,运用证据,揭露犯罪,证明犯罪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公诉人在法庭上的指控。因此,运用好多媒体技术,是推动庭审改革顺利发展的有力保证之一。
一、多媒体示证是庭审制度改革的需要
随着庭审方式的不断变化,控辩双方的对抗性,对公诉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将高科技力量融入办案过程,增强出庭支持公诉的效果,是庭审改革的客观要求。运用多媒体示证,能够真实地、直观地、形象地将证据展示在法庭上,使证据发挥最佳的证明效果。这也是公诉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其积极作用表现为:
1、社会效果显著。在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采用电脑笔记本,投影机(投影布幕)视频展台等高科技手段,公诉人得以将案件证据有序的排列组合,使证据全面生动地展现在法庭上,使旁听群众得以全面了解案情,有助于提高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地位和威信。通过公诉人有力的发言,辅以全真的投影效果,明显提高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案件的法律效果,对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不失时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都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多媒体技术在庭审中的应用,改变了庭审中出示证据的方式和表现形式,对于驳斥狡辩,遏制翻供,
多媒体法庭示证,是指检察机关对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需在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输入计算机,通过电脑将证据编辑、整理,在法庭出示证据的过程。也就是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七种类型的证据输入电脑,通过计算机处理传递到大屏幕出示,清晰、生动的展现在法庭上。多媒体示证系统的应用,不仅增强了证据的透明度和诉讼的对应性,而且协助公诉人完成出庭公诉任务,提高公诉水平,保证庭审的公开、公正和高效。它对于庭审中组织证据,固定证据,运用证据,揭露犯罪,证明犯罪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公诉人在法庭上的指控。因此,运用好多媒体技术,是推动庭审改革顺利发展的有力保证之一。
一、多媒体示证是庭审制度改革的需要
随着庭审方式的不断变化,控辩双方的对抗性,对公诉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将高科技力量融入办案过程,增强出庭支持公诉的效果,是庭审改革的客观要求。运用多媒体示证,能够真实地、直观地、形象地将证据展示在法庭上,使证据发挥最佳的证明效果。这也是公诉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其积极作用表现为:
1、社会效果显著。在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采用电脑笔记本,投影机(投影布幕)视频展台等高科技手段,公诉人得以将案件证据有序的排列组合,使证据全面生动地展现在法庭上,使旁听群众得以全面了解案情,有助于提高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地位和威信。通过公诉人有力的发言,辅以全真的投影效果,明显提高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案件的法律效果,对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不失时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都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多媒体技术在庭审中的应用,改变了庭审中出示证据的方式和表现形式,对于驳斥狡辩,遏制翻供,
试论多媒体法庭示证在公诉案件中的应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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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5-10-22 11:54: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40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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