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思考
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思考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党的各项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障。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环节着眼,从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内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一、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组织注意不断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内民主空气日益浓厚。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的一系列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日益完善。不断深化党内民主监督,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了纪委监督、党组织监督和党员监督的三个层面的监督网络,党内民主监督日益加强。但党内民主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党员民主权利不够落实。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但从目前情况看,一是存在民主意识不强的问题,有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尊重党员应有的权利,使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严重挫伤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致使有的党员对自己有哪些民主权利也不清楚,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不能完全得到保障;二是存在党内平等权不够落实问题,有些党组织的领导班子,书记与委员的平等关系变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存在着集体讨论、书记拍板的情况,不同意见得不到充分表达和尊重,班子成员的平等权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三是存在党员或党代表的选举权不够落实问题,有的党组织选举很不规范,在选举时,要求上级批准的候选人必须高票当选,有的应由党员推荐的候选人,先由党组织提名,选举人的意愿不能完全体现。
二是党内民主渠道不够畅通。有些党组织,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党务情况神秘化,党内的一些重大决策,不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征求意见,一些重大问题,大多数党员并不知情,使党员对党内事务缺乏更多的了解和参与的机会,以致一些在党内已经有所反映的问题,也无法得到及时纠正。党章赋予党员的罢免权,也应缺乏有效的渠道和实现形式而无法操作。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内民主的最基本实现形式,但党代会五年召开一次,全委会一年最多召开两次,由于间隔时间过长,使党的最高权力机关职能弱化、虚化,党代会和全委会决策权、选举权、监督权不能得到充分体现。
三是党内民主制度不够健全。近年来,我党加大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力度,制定下发了党内选举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党内民
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思考
本文2005-10-07 18:59: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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