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
关于提高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
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职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如何进一步提高新时代人大监督实效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几点个人思考。
一、当前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在提升监督能力、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监督意识不强
1.有的人大代表以及常委会领导对人大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认为人大是“二线部门”,监督工作走走形式、走走程序便可,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有的则顾虑加强人大监督会与坚持党的领导相抵触,会与政府唱对台戏,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而造成监督工作缩手缩脚、不敢动真碰硬,影响了人大监督作用的真正发挥。
2.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只习惯于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不乐意接受、不重视、不支持人大监督,甚至还存在抵触情绪,认为人大监督就是“找麻烦”、“添乱子”,对实际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随便应付、敷衍了事,导致人大监督工作变成走过场、难以取得实效。
(二)监督能力不足
1.人大代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人大代表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不高,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了解,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认识把握不够,对监督议题的调查研究不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充分,提出的监督意见缺乏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参政议政能力不强。
2.常委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队伍结构不合理,平均年龄偏大、活力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县乡人大力量不足,编制较少,甚至出现“一委一人”的现象;个别领导干部思想守旧,不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沿用老套路、老经验来监督新问题、新事物,监督能力不强。
(三)监督制度机制不完善
监督法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的七种工作方式,但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对工作评议、干部任后履职监督等监督方式未纳入其中。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配套制度不完善,对监督的议题内容、程序方法、人员组成、主体对象、监督频次、职责分工、时间要求、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和细化;开展监督的工作机制不健全,未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统一、权威的监督合力,导致人大监督工作运转不够规范顺畅、实效性不强。
(四)监督刚性不够
目前部分监督工作未能真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松、宽、软”,工作督促失之于“松”,整改要求失之于“宽”,问责处理失之于“软”,主要监督方式为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对发现的问题基本都是以建议代替批评、以希望代替问责,很少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决议决定、撤职罢免等强制性监督方式,监督刚性不够,未能对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实效的现象,使得监督一团和气、隔靴搔痒、成为表面文章,导致监督权威性、严肃性、实效性不强。
(五)监督实效不高
监督议题没有紧跟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没有紧扣地方党委中心工作,没有紧贴人民群众所急所忧所盼,监督准星偏离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一些影响和制约地方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问题,如地方债务风险、生态环境治理、产业规划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问题重视不足,对一些群众高度关注
关于提高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
本文2022-04-27 15:32:22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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