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乡镇监管站标准(试行)
根据省市规范化农产品乡镇监管站管理要求,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人员承担任务,有检测手段服务,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广泛开展规范化乡镇站创建活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为切实发挥乡镇监管站作用,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现制定xx市规范化乡镇监管站标准(试行)。
一、建设标准
(一)办公场所:监管工作室与检测工作室应为独立的2间(面积30平方米),或监管工作室与检测工作室能够有效隔离(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悬挂于醒目位置。
(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装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相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能满足监管站开展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监测工作的交通工具。
(三)检测室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标准:配备农残速测仪、兽残检测箱等仪器,装备工作台、空调、冰箱、电脑等设备。
二、人员配置标准
每个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监管站确保至少有3名以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乡镇监管站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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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10-10 22:23:43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300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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