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干部下乡住村和领导干部包村增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我县干部下乡住村和领导干部包村增收工作制度。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
下乡住村的人员范围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镇主要负责同志。
2、规范住村包村要求
县级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原则上每年不少于7天。乡级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原则上不少于15天。县级四大班子成员,县直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包扶贫困村。
3、明确目标任务
包扶村包3年不变,每3年调整一次,包扶时间从包村之日起连续计算。领导干部包扶村属贫困村的,3年内要确保所包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包扶村属农民收入水平低的,3年内要确保所包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我县平均水平。如3年内提前完成包村
某县干部下乡住村和领导干部包村增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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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09-14 10:57:42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99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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