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
某市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xx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6〕2号)要求,为规范我市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国家、省、杭州市属在建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xx市创新创业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xx市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3.劳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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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05-27 17:43:49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97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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