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 2016年9月25日 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通过)
为切实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学习,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组织制度
(一)中心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各工委(办)负责人为中心组学习成员。中心组配学习秘书一名。
(二)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的实际,确定全年理论学习的重点;审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和形式、时间;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
县人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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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09-21 20:47:18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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